公示公告

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日期:2020/09/03 浏览次数:

  2020年4月26日,四川巴广渝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组织环保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项目设计、施工、环保监理和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及行业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对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验收。与会人员听取了相关单位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本项目环评批复和工程实际,形成验收意见,同意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

  项目地点:四川省巴中市、南充市、广安市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2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熊恒

  联系电话:0826-2187677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市枣山物流园区四川巴广渝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组意见及名单.pdf

         其它事项说明.pdf